關于加強新區海濱污水處理廠和臨港污水處理廠出水重金屬穩定達標排放整改工作的函
2017-08-30 更新日期:2017-08-30
發布日期:關于加強海濱污水處理廠和臨港污水處理廠
出水重金屬穩定達標排放整改工作的函
新區城管執法局:
根據《上海市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2017年9月15日前,新區需整改完成海濱污水處理廠和臨港污水處理出水重金屬超標問題,出水重金屬穩定達標排放。
近期,新區監測站在7月5日、10日、17日、24日、31日和8月7日對海濱污水廠進行了6次采樣監測,鎳濃度超標5次,最大超標倍數1.0倍;對臨港污水廠在7月4日、10日、17日、24日、31日和8月7日進行了6次采樣監測,鎳濃度超標3次,最大超標倍數0.6倍。
請你局進一步加強對海濱、臨港2家污水廠服務范圍內重金屬排放企業的溯源排查和執法檢查,全面排查疑似涉重企業(不銹鋼酸洗、表面處理、涂裝等行業);強化夜間、休息日等時段的突擊抽查,嚴處違法行為,對涉嫌環境犯罪的行為及時啟動司法程序。每周對涉重企業執法和溯源排查等工作落實情況請報我局。
特此致函,請予支持。
浦東新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
(聯系人:周杰 聯系方式:38583761 13917956338)
浦東新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印發